第六天:
重回到台北市,早上第一件事當然就是把汽車還回租車公司,了結這幾天的擔心。擔心的,當然是怕汽車被砸,回來被租車公司斬到一頸血。再者,朋友出發前總是憂心在台北市內,交通總是混亂不堪。把汽車還了,對我來說,只是由天堂打回人間,相反朋友嘛,就是由天堂打回地獄一樣。何解?朋友過的日子,上上落落總是車不離身,所以,今天改回自己的11號巴士,對他來說,就活像是報應一樣。
陽明山和淡水之間的選擇:
本想好了今天會去陽明山和淡水的,就是在租車公司攪了一攪,吃過午飯後,身子還是待在熟悉的台北車站。口講倒不如先去淡水,回來才順路經北股去陽明山。看似是一個完美的計劃,倒沒想到在淡水走了一圈,吃了串每次到來也不會忘記但今次差點忘記的燒魷魚和炸花支丸,找找那個我們不來,它不關門的紅毛城,還有就是那個走極也找不到的漁人碼頭,到想起了應該是時候去陽明山時,已經是下午的五昤半了,再看看一般公車最後一班的時間表,晚上十時多便沒有公車了,再看看身上那不到台幣一千圓的剩餘身家,再想想陽明山的消費好像也不便宜,還是不去為妙。
陳水扁?是陳小扁吧!
回到台北市中心,順道遊覽一下捷運的地下街,感覺還是一般啦!正在盤算今天晚餐的時候,倒沒想到還會在街上遇上『倒扁示威』,台灣的蘋果日報還出特別的號外:『扁貪污,珍起訴』,攪了那麼多個月,就是到了今天快2006年的終結了,陳小扁還這富貴,還是坐在那總統府內不知攪甚麼鬼。有時,真不知道應該是說是中國人特別的厚顏無恥,還是所謂的法律永遠只保護有金錢的人,有地位的人‧‧‧就是被百萬人圍攻,甚麼真的假的罪證,還是那樣子,看不見,聽不到,無賴,看來世上還不只我一個,台灣至少還有一個‧‧‧
最享受的晚餐:
說回正題,今天的晚餐,我和朋友最終也沒有分享我們緊有的九佰圓台幣,換來的就是朋友口中的一個泡芙,而我,就是那三球再加上三球的八折卷雪糕,味道嘛,也不錯啦!